北部暴露

关于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规则改变

通过阿尔林Sahinyan

在许多司法管辖区的移民法规变得更加严格的时候,加拿大移民、难民和移民局(IRCC)对公民准则进行了修改,使加拿大永久居民更容易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6月19日,C-6法案获得皇家批准,立即改变了申请公民身份的条件。

在6月19日之前,申请人被要求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后继续在加拿大生活。第C-6号法案废除了这一条款,为因工作或个人原因需要在加拿大以外居住的加拿大人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申请公民身份的年龄要求也被取消,允许未成年人在没有加拿大父母的情况下申请公民身份。其他适用于被判犯有叛国罪、间谍罪和恐怖主义罪的双重公民以及在社区中服刑的个人的变化超出了本文的范围,但将在下文讨论IRCC网站

减少实际存在的义务

其他修正案已于10月11日生效。在这些修正案之前,申请人只能在提交申请之前的六年里,在加拿大实际居住四年后才能申请加拿大国籍。这一要求现在已经从申请前的5年减少到3年(1,095天)。

此外,申请人现在可以在成为永久居民(作为临时居民,如临时工人、学生或受保护的人)之前使用在加拿大的天数来满足身体存在的要求。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在申请公民身份后的五年内,在加拿大停留的天数可计算为实际居留要求的半天(最多365天)。

实际上,这意味着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以临时工人、学生或受保护人员的身份居住在加拿大的申请人,可能在成为永久居民两年之后才有资格申请公民身份,而不是三年。同样,为了有资格申请公民身份,被要求提交加拿大所得税的申请人必须在五年内提交三次(而不是六年内提交四次)。

降低对知识和语言要求的年龄限制

为了获得加拿大国籍,个人必须通过写入籍考试证明他们了解加拿大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等,并证明他们有足够的法语或英语知识。在10月11日改变之前,14岁至64岁的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些要求。随着C-6法案的通过,这一年龄范围缩小到18岁和54岁。

通过第三方语言测试的结果可以显示所需的语言能力;在加拿大或国外以英语或法语为学习语言的中学或高等教育课程的文凭、证书或成绩单;或申请人通过政府资助的语言培训项目达到加拿大语言基准4级或更高水平的证明。

更多的变化即将到来

更多程序上的改变预计将于2018年初生效。根据这些修正案,公民身份官员将有明确的权力没收公民申请中使用的欺诈性或可疑欺诈性文件。此外,联邦法院将成为所有撤销案件的决策者,除非申请人要求部长作出决定。

目前,联邦法院是撤销公民身份案件的决策者,这些案件涉及虚假陈述、欺诈或故意隐瞒与安全、侵犯人权或国际权利以及有组织犯罪有关的重大情况。但大多数基于虚假陈述、欺诈或故意隐瞒重大情况的撤销案件都属于部长的责任范围。

这些关于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变化反映了加拿大欢迎移民的政策。很明显,国际红十字会正在努力使永久居民更容易获得加拿大国籍,并使加拿大对外国人更具吸引力。如有进一步进展,我们将及时通知您。